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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蒙古语加试及评估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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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蒙古语加试及评估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6-24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蒙古语加试及评估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24年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除呼和浩特市乌兰牧骑岗位以外)部分岗位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蒙古语加试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图书馆2024年人才引进“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蒙古文文献岗位(青年人才岗)事业人员1名,拟在全市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前进行蒙古语加试。
  (一)考生范围
  报考呼和浩特市图书馆“蒙古文文献”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蒙古语加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蒙古语加试的,取消测试资格,不得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二)蒙古语加试时间、地点
  蒙古语加试将于2024年5月11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外语加试并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蒙古语加试形式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市图书馆“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蒙古文文献岗位(青年人才岗)事业人员蒙古语加试组织实施,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蒙语口译水平,思考和答题的时间共5分钟。
  (四)蒙古语加试结果及运用
  蒙古语加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员参加蒙古语加试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得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五)其他要求
  通过蒙古语测试后,报考呼和浩特市图书馆“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蒙古文文献岗位(青年人才岗)人员在评估认定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评估认定
  (一)《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且具备评估认定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uanpingrencai.com/)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时间:2024年5月11日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1.评估认定将于2024年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本次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估认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提前规划个人行程安排,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影响参加评估认定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评估认定及蒙古语加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均会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说明
  以上公告适用于报考呼和浩特博物院、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图书馆、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文化馆、呼和浩特市美术馆的考生;呼和浩特市乌兰牧骑人才引进评估认定公告将另行发布。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5月6日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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