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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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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面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6-24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面试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
  (一)通过资格审核且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uanpingrencai.com)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打印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各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所有面试人员,特别是外地居住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务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试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面试成绩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面试人员自行负责。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时间:2024年2月29日;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在《面试语种确认书》上确认的语种进行答题,不得混用。未按照确认后答题语种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uanpingrencai.com)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二)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局未针对本次公开招聘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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