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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评估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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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评估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6-19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评估认定公告
 
  现将呼和浩特市2023年城市基层治理领域专项引才(第二批次)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uanpingrencai.com)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22日。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评估认定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
  (二)评估认定形式
  1.评估认定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查从事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评估认定成绩
  1.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任何一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评估认定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参加评估认定的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外地应聘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2.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uanpingrencai.com)对外公布。
  3.应聘人员要保护好个人信息,请勿随意将本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呼和浩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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